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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考试科目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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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业类别 |
文化考试科目 |
技能考试科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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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艺术类理科专业
(高中考生) |
数学、英语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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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艺术类文科专业
(高中考生) |
语文、英语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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艺术类理科专业 |
数学、英语 |
素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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艺术类文科专业 |
语文、英语 |
素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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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艺术类理科专业
(三校考生) |
数学、英语 |
计算机基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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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艺术类文科专业
(三校考生) |
语文、英语 |
计算机基础 |
(二)报名及考试费:(参照2008年标准,2009年收费标准按教委文件定)
1.报考艺术类专业:116元。
(报名费14元,考试费:文化考试26元×2门,技能考试50元×1门)
2.报考非艺术类专业(三校考生):92元。
(报名费14元,考试费:文化考试26元×2门,技能考试26元×1门)
3.报考非艺术类专业(高中考生):66元。
(报名费14元,考试费:文化考试26元×2门)
(三)技能考试时间:
待定。
(四)加分条件:
详细内容见附件一。
(五)录取规则:
文化课成绩必须达到学院规定的录取资格线,艺术类最低分数线为非艺术类最低分数线的70%来计算,根据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,分别按照高中生及三校生招生计划择优录取。若学院一志愿有缺额,依次录取二、三志愿考生,非第一志愿不采用分数级差。预录取考生名单将根据教委文件规定时间在学校网站上公示, 同时报市教委主管部门备案,接受社会监督。
1. 非艺术类高中考生录取:录取按二门文化测试成绩总分,按文理从高分到低分(如总分相同理科则依次比较数学、英语,文科则依次比较语文、英语)择优录取。
2. 非艺术类三校考生录取:录取分文理按二门文化测试成绩加技能测试成绩的总分,从高分到低分(如总分相同理科则依次比较数学、英语、计算机基础),文科则依次比较语文、英语、计算机基础)择优录取。
3. 艺术类录取:录取分文理按二门文化测试成绩加学校技能测试成绩的总分,从高分到低分(如总分相同理科则依次比较素描、数学、英语,文科则依次比较素描、语文、英语)择优录取。
4. 复员、退伍军人按上述规则单列录取。 |